李某和王某在小區內張貼小廣告,孰料保安將狗放出來將其咬傷,由此產生糾紛。近日,安徽省蚌埠市龍子湖區人民法院同時執行和解了兩起因放狗咬人產生糾紛的案件,被執行人張某在執行法官的不懈努力和耐心工作下,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終與申請執行人李某及王某分別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兩起案件至此得以妥善解決。
2009年的一天,申請執行人李某、王某欲進本市一居民小區張貼小廣告。而被執行人張某時任此小區的保安,不讓李某等進入小區,雙方遂發生爭執,后矛盾激化,張某放狗咬傷了李某和王某。事情發生后,李某等向蚌埠市龍子湖區法院起訴,要求張某分別賠償李某和王某醫療費等相關費用,后法院在調解未果的情況下,依法判決張某承擔李某和王某相關費用。
因張某在法院判決后未履行義務,2010年初,李某及王某二人分別向龍子湖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法官在接手案件后,通過查閱卷宗及走訪當事人,得知了案件的來龍去脈。被執行人張某之所以對案件拒不自動履行,是因為一直認為自己沒錯,心中存有抵觸情緒。于是執行法官便先從開解張某心結入手,耐心的一次次找張某談心,告知他事情起因雖錯在李某等人,但他放狗咬人卻不應該,并向他解釋相關的法律規定,及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的法律后果。終,在執行法官的不懈努力和耐心工作下,張某認識到了自己錯誤,并終與申請執行執行人某與王某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