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白云區昨日出臺城鎮養犬辦法,規定不準攜犬進入商場、飯店、車站、體育館等公共場所,違者一律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白云區城鎮養犬管理辦法》規定:禁止城鎮居民飼養烈性犬,尤其是巴西獒犬、土佐犬等性情兇猛的犬;養犬人需主動到有關職能部門辦理養犬手續,注射獸用狂犬疫苗,領取標明有效期限的免疫證和免疫牌;養犬人要帶領犬在家中的廁所或公廁大小便,禁止隨地大小便。如發現養犬隨地大小便,責令養犬人清除糞便,對養犬人處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或個人不遵守養犬規定的,市民可以撥打電話進行投訴、舉報。舉報電話:4606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