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喪失了保護動物之心,便會變成虐殺無辜的侵略者”
來源:湖南電視臺-etv《法制周報》
《法制周報》見習記者 王城長
著名漫畫家豐子愷說過,“如果喪失了保護動物的心,今天可以一腳踩死數百只螞蟻,將來這顆心發展起來,便會變成侵略者,去虐殺無辜的老百姓。”
近日,反虐待動物立法在網上引起了熱議。被媒體曝光的一系列“虐事件”推進了反虐待動物立法和保護動物立法的進程。
2010年1月該法案的修改版《反虐待動物法(專家建議稿)》已起草完成,并將于4月向相關部門提交。
2009年6月,中國首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保護法(建議稿)》已基本完成,目前正在進行后的修改,同時將向社會征求意見。按照建議稿的內容,如果傷害動物,將視情節處以不同金額罰款,如果虐待動物致死——類似“研究生虐貓”、“陜西漢中大規模捕殺犬只”等行為將負一定的刑事責任。
有關調查顯示,85%以上的群眾對虐待小動物的行為堅決反對。2010年3月8日,中國小動物保護協會會長、80高齡的盧荻女士在接受《法制周報》記者采訪時,對中國當前的小動物的境遇十分焦慮:“當今在中國虐待小動物的手段越來越殘忍、猖獗,范圍也越來越廣,究其原因就是目前中國還沒有一部反對虐待動物法。不過近中國社科院法學所常紀文等專家起草的兩部法律建議稿的出籠,是一件讓人欣慰的事情。”盧荻深切希望,在今年召開的“兩會”期間,這兩部法律能塵埃落定。
“虐事件”推進立法進程
2010年3月4日,深圳觀鳥協會網站論壇一篇名為“匪夷所思的獵鳥團體”的帖子非常醒目,成為當天點擊率高的帖子。記者看到,帖子是一個叫“小花”的網友發的,帖子中共有13張圖片,大部分圖片展示的是鳥兒被彈弓獵殺后,被人擺成各種造型進行展示,有成堆的死鳥,還有的鳥被拔了毛直打哆嗦,還有的鳥斷頭剝皮后被人拿著展示。(法制周報新聞熱線:0731-84802117)據“小花”介紹,這些圖片是一個想懺悔的打鳥人發給他的。此帖一出立即引起軒然大波,鳥友們紛紛發帖譴責。
據悉,在廣東地區存在著一些手段殘忍、心態怪異的獵鳥團體,他們以殘害鳥類為樂,并把打鳥作為一種競技比賽,匪夷所思。在深圳有個夜獵組織非常厲害,他們通常晚上打鳥,一般是5到10個人組成,除了彈弓打鳥,還有其他的獵殺方式,比如下套、下夾、下陷阱、捕鳥網等等,這些鳥打來后主要是自己食用,還有的賣給餐館,其中不乏一些國家和省級重點保護鳥類。
兔死狐悲,某些不善的人群卻一次次將鮮活的生命折磨至死。記者發現,幾乎在全國各地都存在虐待小動物的行為。
2009年6月3日,陜西省洋縣一名婦女死亡。漢中市因狂犬病死亡的人數增至9名。此時,漢中“禁犬令”發布進入第十天,各區縣已有2.9萬只犬被捕殺。對于漢中政府這種做法,盧荻說:“其實對于狂犬病我們國家早已經有預防的辦法,而當地政府不組織不做好打狂犬病疫苗工作,以為這種寧可錯殺三千,不愿漏殺一只的極為殘忍地殺犬就可以消除狂犬病對人體的侵害。而在1985年、1992年、2009年三度大規模滅犬,狂犬病仍一再復發。近,該地區又在滅犬,實在讓人痛心。”
2009年5月21日下午5時許,南京一小區幾名男女用汽油澆在小狗身上,點燃打火機焚燒。母狗沖進火中救出一只小狗,另外一只被活活燒死。
2006年,黑龍江省蘿北縣醫院、廣播局兩位穿高跟鞋女子踩碎小貓腦袋,清華大學大四學生劉海洋用硫酸燒傷北京動物園的5只黑熊;2005年12月,復旦大學研究生張亮虐殺30只小貓,貓眼被捅成血洞,無辜的貓成了他發泄的渠道。“這些變態虐待動物的人,都處于瘋狂的不正常狀態,要么是為了出名,要么是為了發泄,這兩類人都應得到譴責,好是法律制裁。”《動物保護法》起草者之一、西北政法大學動物保護法研究中心主任孫江教授解釋。
殘忍的“虐事件”助推了中國動物立法的進程。新浪網前不久開展了匿名問卷調查,參加者4000人。表示會對自己飼養的小動物負責的人占87.02%,對虐待小動物感到氣憤的占90.74%。由此看來,在中國為保護動物立法有著廣泛的群眾基礎。中國倡議動物保護立法第一人、《動物保護法》的首席起草者常紀文解釋,只有通過立法從源頭上對此根本解決,把每一個環節做好,后才能減少流浪、被虐待小動物的數量。
“愛群體”拯救
被虐待和流浪的動物
“早在10多年前,我們中國關愛小動物的社會團體在不斷壯大。但由于不法分子日趨猖獗,我們宣傳、保護動物的力度還不夠,希望更多的愛心人士加入我們團體,多動一下手,多動口宣傳,或許就會挽救一個鮮活的生命。”中國小動物保護協會會長盧荻的每一句言語,都透露出對生命的尊重、仁慈與悲憫。
哪里有虐待,哪里就有愛心的滋養。據報道,因養貓、喂貓而揚名今年70歲青島的郭奶奶,她20多年來一直熱心小動物事業,和幾十位年紀跟她相仿的老人一起養貓、喂貓,自己掏腰包給貓做絕育,并組織了70余人一起承擔起青島小動物救助中心的事業。“中國弱勢動物保護第一人”張呂萍收留600多只流浪動物……
據了解,在全國各地都有一些保護小動物的政府部門和民間組織,諸如湖南小動物保護協會、長沙保護小動物協會等。“據不完全統計,在長沙市區,包括被放養的在街頭流浪的小動物總共約有2萬多只。”長沙小動物保護協會會員“立娃”在工作之余就是和小動物打交道,關愛它們的生活境況。(法制周報新聞熱線:0731-84802117)當記者問她作為普通群眾在保護小動物方面該做些什么時,她說:“不要求每個人對它們關愛,起碼一點,不傷害便是一種好的愛。”
面對當前在中國小動物不太樂觀的生存境況,《法制周報》記者采訪相關專家,了解作為普通群眾該如何保護小動物,以及如何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小動物境況,為將來踐行動物保護法做好準備。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喬新生教授建議:“首先是要轉變觀念,多一份關愛之心;其次,要加強教育,尤其是對下一代的教育,比如教科書里面,介紹某一動物品種時,不能這樣注解:肉可食,皮可制衣……可入藥,應該在潛移默化中教育孩子們關愛生命。”
保護小動物
就是愛護人類自己
動物保護是人類文明的組成部分,它們之間有著“倉廩實”與“知禮節”的關系,然而,這種訴求更凸顯著人性的前瞻性光芒,培育社會的同情心,這也算是我們對增益社會公平與民主的一種選擇。
著名漫畫家豐子愷說過,“如果喪失了保護動物的心,今天可以一腳踩死數百只螞蟻,將來這顆心發展起來,便會變成侵略者,去虐殺無辜的老百姓。”曾經流傳的一句話更讓人醍醐灌頂:待獸禽以人道,就斷不致待人如禽獸;肯施惠于弱勢,就斷不致失恩于強勢;陷身囹圄尚有人的尊嚴,侵犯人的權利與自由就斷不致那么隨便發生!從這樣的邏輯出發,這世界才能更美好。
《反虐待動物法(專家建議稿)》的貓狗肉禁食令近日在網上引起熱議。該建議稿主張立法規定禁食貓狗肉,違法者將面臨5000元以下罰款并處15天監禁。不少反對者認為它有損人吃肉的權利。
據報道,《反虐待動物法(專家建議稿)》規定,違法食用犬、貓或者銷售犬、貓肉,將對個人處5000元以下罰款并處15日以下拘留,并責令具結悔過;對單位和組織處1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
常紀文教授表示,“禁食貓狗肉”會因地制宜。《反虐待動物法》即使出臺,也需要地方出臺配套規定。建議稿中所稱的“虐待”,是指因故意或者重大疏忽,以殘酷的手段或者方式給動物以不必要的痛苦或者傷害,或者以殘酷的手段或者方式殺害動物的行為。
盡管只是專家建議稿,但一經推出,還是在社會上引起了很大的爭議。記者在《南方周末》的民調中心上看到了有關“反虐待動物法”的民意調查,有超過2萬人進行了投票,其中70%的人都投了支持票。可在新浪網的調查中投反對票的人數也將近一半。
對此,中銀律師事務所的董正偉律師告訴記者,如果要出臺《反虐待動物法》,那就應該要保護所有的動物享有同樣的權利,可現在卻把貓和狗作為特別“貴賓”,禁止對它們的虐待和捕殺,這并不公平。(法制周報新聞熱線:0731-84802117)再加上,貓和狗并沒有陷入瀕臨滅絕的處境,它們的繁殖能力很強,數量在逐年遞增,如果一味地追求特別保護,那也會造成社會問題。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喬新生教授認為,根據中國當前國情,談動物福利很不現實。“我們當前當務之急是出臺《反虐待動物法》,在立法的時候要注意:1、動物的科學分類;2、改變動物的飼養方式;3、將動物保護和生態環境保護相結合。不能一味地照搬照抄國外的動物保護條例。”
據了解,早為動物立法的是英國,目前英國有關動物保護的法律有10多個,如《鳥類保護法》、《動物保護法》、《寵物法》、斗雞法》、《動物麻醉保護法》、《動物遺棄法案》、《獸醫法》……不僅面面俱到,而且不斷修訂,甚至對飼養以供食用的動物,法律還規定要由專職人員實行“無痛感的”宰殺。瑞典1997年制定的《牲畜權利法》規定,不能用過于擁擠和窄小的籠舍養雞,在夏季必須把牛放出去吃草,豬要有稻草鋪地以便休息……諸如此類的保護條例在我國顯然不適用也不現實。
動物保護法研究專家孫江接受《法制周報》記者采訪時認為,目前動物立法的阻力在于,政府(立法者)表示支持,但是,當前中國注重經濟發展,對動物立法關注度還遠遠不夠。“現在動物立法的關鍵,就是一方面要符合中國國情,另一方面要有可執行性,還有一個就是優先出臺《反虐待動物保護法》,下一步再出臺《動物保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