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州晚報》3月3日刊登報道,稱路橋狂犬預防控制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劉先生第一時間打來電話向記者證實,這條咬人的疑似狂犬已在桐嶼街道被捕殺。
當城鄉居民的物質生活得到改善后,往往精神上出現了貧窮,使犬類等寵物的飼養人群擴大和家庭飼養量上升,這的確豐富了寵物主的“投其所好”,但也為之付出了沉重慘痛的代價和教訓,引發了大量被狂犬咬死、咬傷、抓傷和因寵物傷人、臟人、擾人的糾紛事件。有資料顯示,特別是因犬類傷人導致的狂犬病突出疫情,1950年至2008年,我國共報告狂犬病死亡數119983人,狂犬病病死率幾乎達100%,平均每年死亡2000多人,對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構成了嚴重危害。
從養犬到犬類傷人,除占用極大的公共衛生資源外,不僅勢必增加了巨額經濟負擔,而且易發可怕的狂犬病疫情。目前,人用狂犬病疫苗全程接種費用約250元至350元,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約需1200元,Ⅲ度暴露者完成規范的預防處置共約1500元,這種每人(次)動輒數百、上千元的預防處置費用,無疑是一筆不小的數目。近年來,全國狂犬病疫苗年使用量約為1200萬至1500萬人份,直接費用約為35億至50億元,如果讓所有的狂犬病暴露者前期均得到預防處置,每年約需245億元。而狗食、狗窩、犬類用品、犬用疫苗、藥品等養犬消費,加上惡犬傷人后的處置開支,筆者估摸著全國每年約需上千億元。
犬雖是人類的朋友,養犬本無可厚非,沒什么不妥,但在惡犬傷人的背后,留下的警示同樣不可忽視。從宏觀上看,明顯有管理的缺失,各地盡管紛紛出臺相關犬類管理規定,可養犬不申報“戶口”領證、不接種犬用疫苗、限期不驗審的問題大有人在,放養犬、流浪犬等隨處可見,有關管理部門“冷一陣、熱一陣”,犬類管理規定平時停在紙上,而一旦發生狂犬病死人疫情后,往往進入滅犬緊急狀態,下達“禁犬令”。從微觀上看,一方面是犬類被咬者自身的問題,一些被難確定犬主的放養犬、無犬主的流浪犬咬傷者,怕麻煩或為了省錢,忽視狂犬病暴露前期的預防處置,致使發生狂犬病死人疫情;另一方面是養犬人無視社會公德,對犬類既不采取圈養,又不按規定給犬只申報“戶口”和接種疫苗,源頭上埋下了狂犬病死人的禍根。
俗話說:“狗面生毛不認人。”犬類寵物別看它“老實聽話”,平時不大主動攻擊人,可它畢竟是低級動物,生性反復無常,如果不加以科學有效管理,到頭來吃虧受害的還是人類自己,這就對人的生命安全構成了潛在的威脅。實際上,惡犬傷人不光帶來有形的狂犬病死人,還令一些被犬類致傷者、耳聞目睹的周邊人群“談狗色變”,留下無形的后遺癥,使得長期處于憂慮之中,背上了沉重的思想負擔,甚至產生極度的恐慌和恐懼心理,嚴重影響其正常工作和生活。
一直以來,犬類傷人見證了大量血的教訓,人們在善待動物的同時,更要與寵物保持一定的距離,接觸有度,人畜和諧相處,并務必做好犬類動物的防疫免疫,筑起一道安全、文明、衛生的活動屏障。否則,人畜頻繁過分“親近”,逗玩無度,很容易交叉傳染各種疾病,發生意外和不側,特別是人被動物咬傷后患狂犬病,顯然危害人類自身的生命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