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只寵物狗當街親熱,母狗主人發現后,覺得自家狗吃了虧,攆走公狗,惱羞成怒的公狗主人找來丈夫將對方打傷入院。一場由寵物狗街頭撒野引發的鬧劇,引得雙方主人大動干戈,兩次對簿公堂。官司經歷了一審、二審,近日,大慶市中級人民法院下達判決,傷人者公狗主人賠償受害人5000余元。
3月,肇州縣年近50歲的張云芬和朋友帶著自家的小狗嘟嘟下樓遛彎。張云芬和朋友聊天時,兩條狗過來“欺負”她家的小母狗。張云芬用腿擋著那兩條狗,避免自家狗受侵犯。這時,從旁邊跑過來一位女士吳珊,氣憤地說:“你們為什么踢我家寶貝。”說著,將張云芬二人使勁推開,邊給丈夫打電話叫援兵。當張云芬往家走時,突然一個男子沖到面前,對其一頓拳打腳踢,還拽著她的頭發拖出
第2年2月4日,于勁彪夫妻不服一審判決,向大慶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通過調查,法院認為,本案雙方當事人因寵物狗發生爭吵,進而廝打,破壞了社會的公共秩序,也對人身造成損害,雙方都有責任。近日,大慶市中級人民法院下達判決,于勁彪賠償張云芬共計5000余元。一場寵物狗鬧劇,卻引發主人沖動傷人,賠償官司打了1年多,終于塵埃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