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說管"狗"新規無新意 市民:收費就能管好"狗事"?
發布時間:2009-12-09 來源:派多格寵物美容師培訓學校 作者:管理員 點擊:1542次
對于要組建專門隊伍、采取收登記費和年檢費等辦法來管“狗事”,市民們紛紛有話要說--
12月8日,南昌的天氣有些寒冷,但市民依然保持著撥打本報熱線電話的熱情。他們“舉手發言”的主題都是沖著當天本報的一條報道來的 ,網民更是議論紛紛。這條報道引述南昌有關部門的說法:從明年1月起,南昌將組建專門隊伍嚴格執行養狗登記制度;除了采取植入“電子芯 片”等高科技手段外,還將對每只狗收取500元登記費,300元年檢費。
不收費就管不好“狗事”?
說實話,我怕狗、討厭狗,萬科養狗的人特別多,還有許多大狗、兇狗,白天嚇得人亂躲,晚上吵得人不得安寧。養狗與不養狗的居民分 成了兩派,在小區論壇、QQ群里吵得很熱鬧。作為反對派,我和一些業主除了找物管,還找過派出所,但都沒有結果。人家說,沒有時間和精 力來管這檔子事。我們也打聽了,《南昌市養犬管理辦法》實施了好幾年,按照這個《辦法》,他們是應該管的。
終于有人要管狗了,我卻有點擔憂。按說,法制社會是以法制為基礎的,對于規范養狗,南昌市已出臺了相關規定,但好幾年了卻執行不 了。我就弄不明白,難道每一件事的落實都要成立一個機構、拉一套人馬、收一筆費用才能實行嗎?不收費就管不好“狗事”嗎?
狗患是眾多城市的普遍難題,南昌也不例外。根據南昌市疾控部門統計,今年上半年,南昌有1861人被狗咬傷(抓傷),平均每月有310余人 被狗咬。而受狗襲擾的事件更是不計其數。
針對狗患,有關部門作了不懈努力。2002年4月,新建縣徐小飛被大狼狗咬傷后患上狂犬病而不幸喪命,引發了市民對狗患的聲討。當時的 市容、城管、防疫等眾多部門都表態說,我們都想管,但苦于沒有法律依據,沒有授權。
于是,出臺地方相關辦法成了當務之急。法制部門高效運作,2005年2月,《南昌市養犬管理辦法》正式頒布實施。翻閱一下該辦法,條款 清晰、責任劃分明確、執行力強。
但四年多下來,讓人尷尬的是,它基本上是一紙空文。相關部門人士坦言:這部《辦法》只規定了責任,而沒有多少權力。僅有的一些權 力是罰款:比如說無犬類準養證養犬的,處以100元罰款;違反規定攜犬出戶、飼養的犬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等 。“都是些小錢,查實、取證又難,哪個部門有閑心去處理?”
也許是因為上述原因,2008年12月30日,南昌市發布第132號政府令,對《南昌市養犬管理辦法》作了修改,增加了關鍵點:經過批準養犬 的,養犬人應當在每年4月底以前向發證機關繳納管理費,每只犬第一年為500元,以后每年度為300元。
可以說,此次養狗“新政”浮出水面,僅是對《辦法》的細化而已。
做好人的事才能管好狗的事!
一寵物醫院員工:好像是在前年,派出所委托我們摸底調查,問問寵物主人愿不愿意給狗狗辦證。大家都表示贊同,但都不主張收費太高。平時我們也會和 北京、上海等城市的同行交流,他們反映當地的收費只會嚇退養狗者,而無法做到有序管理。
打個不恰當的比喻,我們要掌握人口信息,就得給大家辦身份證,要是身份證也要登記費、年審費,那許多人也會設法不辦,就起不到登 記、管理的效果。給狗辦證原理也是如此,政府的目的是要把狗管起來,而登記是前提,你不靠自愿自覺,靠強制,靠成立機構、拉起隊伍去 打狗,起到的效果,充其量也只是一時。在這方面,香港的做法值得我們借鑒,他們只收80港元的牌照成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