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狗新條例:成都通過養狗管理條例,每戶限養一只
發布時間:2009-10-28 來源:派多格寵物美容師培訓學校 作者:管理員 點擊:5462次
數量限制:限養區域每戶只能養一只,并辦《養犬登記證》,個人禁養烈性犬大型犬;
禁養區域:機關辦公區、醫院、幼兒園、學校教學區和學生宿舍區、單位集體宿舍區;
相關處罰:犬只咬傷人,對單位罰款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對個人罰款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犬只亂叫擾民,養犬人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的,由公安機關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強制收容犬只;如養狗人不即時清除狗糞便,可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成都養狗立法問題在經過兩年討論后終于塵埃落定。《成都市養犬管理條例》(下簡稱《條例》)在成都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上終獲通過。《條例》規定,在成都市限養區域內,每戶只能養一只狗,且必須辦理《養犬登記證》,個人禁養烈性犬和大型犬。
每家只能養一只狗
《條例》規定,限養區內養犬戶每戶限養一只犬;盲人和肢體殘疾人每人限養一只導盲犬或扶助犬。母犬繁殖幼犬的,
養犬人應在幼犬4個月內妥善處置。
在本次通過的《條例》中明確禁止個人飼養烈性犬、大型犬,但并沒有確定烈性犬、大型犬的標準,只規定烈性犬、大型犬的品種目錄由市畜牧獸醫管理部門會同公安機關確定,并向社會公布。
據記者了解,按照成都犬業協會規定,背高38厘米以下的是小型犬,38厘米以上就是大型犬。《條例》還規定了禁止養狗區域:機關辦公區、醫院、幼兒園、學校教學區和學生宿舍區、單位集體宿舍區。
犬只必須要有“戶口”
《條例》規定,成都市行政區域的養犬管理劃分為限養管理區和非限養管理區。限養管理區(下簡稱“限養區”)指本市中心城區及其他區(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限養區域;非限養管理區(下簡稱“非限養區”)指其他區(市)縣未被劃定為限養區的區域。限養管理區內養犬,養犬人必須攜犬只免疫證明,在30日內到飼養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登記、辦證。
公安機關應建立犬只登記電子檔案,記載養犬人姓名或名稱、地址、聯系方式、違法養犬行為;犬只品種、出生時間,主要體貌特征和照片;《養犬登記證》號碼及發放時間、換發和補發等內容。
《養犬登記證》有效期為一年。養犬人應在登記期限屆滿前30日內到公安派出所申請年檢。逾期未年檢的,注銷登記證。
犬只有“病”必須上報
《條例》規定,成都市行政區域內實行犬只強制免疫制度。犬只出生滿3個月的,養犬人必須將犬只送動物衛生檢驗檢疫機構或依法設立的動物診療機構進行狂犬病等免疫,并取得犬只免疫證明。免疫有效期滿前30日內,養犬人應送犬只再次免疫。
養犬人和動物診療機構發現犬只疑似患有狂犬病或人畜共患傳染性疾病時,應立即向畜牧獸醫管理部門報告,并配合公安機關、畜牧獸醫管理部門對犬只及時進行檢疫和無害化處理。畜牧獸醫管理部門對疑似患有狂犬病、人畜共患傳染性疾病的犬只,應當立即委托專業機構進行診斷。
未依法對犬只實施免疫的,由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按相關規定處罰。未及時報告疫情的,由公安機關或畜牧獸醫行政部門對單位處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并收容犬只,吊銷《養犬登記證》。
犬只傷人賠錢還挨罰
針對經常發生的狗傷人的爭端,《條例》作出明確規定:犬只傷害他人的,養犬人應立即將被傷害人送醫療衛生機構診治,先行墊付醫療費后,依法承擔責任。如果狗狗傷了人,公安機關還將對其予以警告,并可對單位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對個人可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強制收容犬只,注銷《養犬登記證》。
犬只還不能亂叫擾民。《條例》規定,犬吠影響他人正常生活時,養犬人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由公安機關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強制收容犬只;遺棄犬只的,公安機關對單位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犬只不得坐公交
在《條例》中,規定了犬只出門時,要佩戴標識牌;養犬人要即時清除犬只糞便;及時制止犬吠和攻擊行人的行為;不得坐除小型出租汽車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攜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車應征得駕駛員同意。如養狗人不即時清除狗糞便,可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條例》中還禁止隨意買賣犬只,交易應在規定的交易市場進行,不得占用人行天橋等公共場所和住宅小區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