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中心每天都會接待大量咨詢、預訂“寵物保姆”的人,工資每天40元左右不等。但是愿意做“寵物保姆”的人卻一直處于供不應求狀態。對此,某律師事務所單律師認為,按照相關法規,寵物主人和寵物保姆是雇傭關系,保姆在雇傭期間內發生意外,應由雇主承擔責任。寵物畢竟非人類,一旦被其冒犯,后果可能很嚴重,而多數寵物主人都不會同意簽訂保護保姆利益的書面合同,即使簽訂了,也會注明“如被寵物咬傷,責任劃分由具體情況而定”,一旦發生意外,很多都是不了了之。但是事實上,由于雇傭雙方對造成意外的事實認定不一,寵物保姆的權益不能從根本上得到保證,很容易引發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