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狗不滿"服務"抓傷員工治療費誰承擔?
發布時間:2009-06-19 來源:派多格寵物美容師培訓學校 作者:管理員 點擊:1904次
市民楊小姐來電:我把狗送到寵物店去洗澡,結果小狗因受到驚嚇把服務員的手弄傷了,這筆打防疫針的費用是該由狗的主人來承擔,還是該由寵物店負責?
記者孫肖石承承核實報道:6月17日上午,楊小姐帶著自家的泰迪犬到琴橋附近的一家寵物連鎖店洗澡。
“整個洗澡過程都很順利,可就在店員給泰迪犬拔耳毛時,可能是因為感到疼痛,小狗突然回頭,結果就把店員的手給弄傷了?!?st1:PersonName w:st="on" ProductID="楊">楊小姐說,當時泰迪犬并沒有咬到店員的手,只是不小心劃破了店員手上的皮,傷口并不是很大。
隨后,楊小姐陪對方去打了狂犬疫苗針,并墊付了近300元的醫療費。
事后,楊小姐要求店方承擔受傷店員的醫療費。但寵物店老板稱,狗把店員給咬傷的,就應該由狗主人來承擔責任,這個是行規。
這讓楊小姐有些難以接受:“我是去消費的,為什么要由我來承擔責任?”
浙江藍泓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程慧認為,如果狗主人牽著狗在公共場合咬傷路人,這的確是需要狗主人負責賠償;但狗主人把狗帶到寵物店請專業人士為狗洗澡,狗的主人和寵物店雙方就形成了一個服務買賣合同,寵物店作為靠替寵物服務為盈利手段的專業場所,理應承擔其中的相應的風險。員工被狗咬傷或因狗劃傷后產生的治療費用也應該由寵物店來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