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一些公交公司昨日表示,《廣州市公共汽車電車乘車規(guī)定》實施將近5年,市民違規(guī)乘車現(xiàn)象依舊普遍,成為不少公交車司機的大苦惱。
前天早上,50路公交車行至萬國廣場附近公交站時,發(fā)現(xiàn)兩位攜帶大桶油漆的乘客準備上車。
公交司機立刻勸阻,表示“這是非常時期,不允許攜帶易燃物上車”,但兩位乘客往投幣箱投下硬幣,并說:“我硬幣都已經(jīng)投了,怎么辦?你把錢摳出來退給我?”公交車司機也沒辦法。兩位乘客上車之后,其他乘客都“提心吊膽”,隨即向后挪動了位置。
昨日有市民向本報報料,說不久前在公交車上看到有乘客攜帶小型煤氣罐上車,公交車司機根本就沒有看到,上了車才拿出煤氣罐放在座位邊,當時嚇壞了其他乘客。
作為經(jīng)常乘坐公交車的廣州市民,有人乘坐公交車攜帶寵物、活禽、油漆、煤氣罐的情況,恐怕你并不陌生。不過,這些其實都是“違法”的。根據(jù)2004年廣州市頒布的《廣州市公共汽車電車乘車規(guī)定》,以上行為都是不允許的。
一汽公司司機老張表示,經(jīng)常碰到“周末上車攜帶寵物,夏天有人赤膊”的情況。
昨日,一家公交車公司部門負責人向記者透露,一些市民在很多時候乘車的行為其實都是違反了相關規(guī)定。以前,公交車有售票員可以承擔“督導”作用,但現(xiàn)在廣州公交車都實行“投幣”,車廂里只有司機一人,司機無力勸阻,就只能全靠市民自覺文明乘車了。
《廣州市公共汽車電車乘車規(guī)定》
禁止攜帶易燃、易爆、易碎、有毒、有放射性、腐蝕性、刺激性氣味以及其他可能危及行車安全或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物品乘車。禁止攜帶活體禽、畜、寵物等動物上車;攜帶易造成車輛污損物品、瓷器玻璃等易碎物或貴重物品乘車時,應將物品妥善包裝保管,并按第八條規(guī)定繳費,如因保管不善而造成的傷害及損失,由乘客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