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醫患糾紛誰來監督?
發布時間:2009-05-25 來源:派多格寵物美容師培訓學校 作者:管理員 點擊:2120次
人看病與醫院發生糾紛,可以到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鑒定;但寵物看病發生醫患糾紛,由誰來鑒定呢?
日前,網名為“初來乍到”的網友在寧夏網上投訴,稱他養的一只哈士奇犬五一期間拉肚子,到銀川百姓購物城附近一家寵物醫院治療,醫生檢查后,說狗得的是細小病毒,但檢測后又稱狗得了犬瘟,應繼續治療。但狗的病情還是不斷加重,他又將狗轉到另一家寵物醫院,經檢測稱狗沒有犬瘟,而是有細小病毒,不需住院。因之前的治療沒奏效,導致狗得了腸疊結,終因醫治無效死亡。“初來乍到”希望銀川能有比較專業的寵物醫院,并有專門的管理機構,對其收費治療進行監督。
對此,記者采訪了自治區、銀川市兩級動物衛生監督所。銀川市動物衛生監督所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銀川市各寵物診療機構的醫生給寵物看病都是憑臨床經驗與寵物的癥狀,再配合簡單的檢測來治療,因此針對寵物醫患糾紛還需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寧夏動物衛生監督所負責人指出,雖然我國已出臺《動物防疫法》,但相關配套法規還沒有細則,動物醫患糾紛一旦發生,由于我區尚沒有法定的動物醫療鑒定機構,也沒有授權哪家動物醫院來做動物醫療事故鑒定,因此一些寵物醫院作出的鑒定不具有法律效力。市民與寵物診療機構因寵物治療發生糾紛,一般由動物衛生監督所協調解決。該負責人表示,對于目前越來越多的寵物醫患糾紛,我區將逐步解決寵物醫患糾紛誰來監督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