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通常的經驗,1歲齡左右的藏獒犬身體發育尚未完成,如果出現發情,不應配種,以避免犬體因發生妊娠而影響繼續生長和發育。但實際上,在藏獒犬的原產地——青藏高原上,由于藏族牧民對藏獒傳統的飼養和管理方式(白天多拴系,夜晚放開),當年發育達到性成熟的藏獒犬一旦出現發情,極少不被交配。嗅覺靈敏的成熟公犬一旦發現了正處于發情狀態的處女犬,必欲追蹤而至,強行交配。
在接近三千年的藏獒品種培育歷程中,藏獒犬已經形成了對產地該種飼養和管理方式的適應,因此交配后的當歲小母犬與未交配母犬相比交體尺(體高與體長)增長差異不顯著,體重增加較快。究其原因,一方面根據藏獒犬的生長發育規律分析,每年元月前后出生的新生幼犬至年底生長期一般已達到10——12月齡,已完成了體高的快速生長階段,因此即使發生妊娠,對犬只體高的影響已不明顯,另一方面妊娠有助于提高母犬的基礎代謝,伴隨胚胎的發育和日益迫切的營養需要。
促進了母犬的新陳代謝和呼吸系統、血液循環系統及消化系統的發育。妊娠后,母犬的攝食量會顯著增加,以保證胚胎的發育和分娩前的營養儲備。
目前,我國藏獒的養殖與培育產業日益發展,養殖戶一般都十分重視對新生藏獒幼犬的培育,飼以營養豐富的食料,使新生犬得到了良好發育,至年底時節,所培育的犬只個體不僅能達到性成熟,出現發情,而且多能完成體尺與體重90%以上的生長量,因此對年及1歲齡左右的初次發情藏獒母犬,應視其體況和體尺發育的情況不誤時機及時配種。當然,配種后亦必須相應進一步加強對孕犬的飼養管理。